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做好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查重和抽检
2023年4月7日前,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定稿。
4月7日至10日,指导老师完成毕业论文审核,并提交查重。查重未通过的,继续修改,进入二答。
4月11日至14日,学院对查重通过名单按20%的比例进行抽检。抽检不合格的,进入二答。
4月19日前,通知一答名单。
4月28日前,通知二答名单。
二、答辩时间
答辩分两个时间段。
一答:2023年4月21日至4月24日。二答:2023年5月4日至5月8日。
各专业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终稿和存档
1.提交终稿。5月16日前提交。答辩结束后1天内,学生应及时在毕设系统填写答辩记录,并根据答辩组老师的意见和建议继续修改论文,直至提交终稿。终稿提交前,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。终稿查重通过后,毕业论文成绩方有效。
2.论文存档。以班级单位,5月26日前统一交学院本科教学办。开题报告、初稿、定稿、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、答辩记录和最终稿,按学校要求打印和装订,逐一检查材料中的时间对应关系和先后顺序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学生应熟悉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基本规范》,在规定时间内,完成毕业论文的修改、提交、答辩和存档;指导老师应及时指导、审核,填写评语;答辩组老师应严格履行答辩程序。
2.精心准备。学生、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应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管理办法,认真准备,提前了解答辩流程和规则要求。
3.保证质量。论文应严格从选题意义、写作安排、逻辑构建、专业能力、学术规范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,强化过程管理。
4.应急处理。因不可抗拒因素,确需线上答辩的,应在4月15日前提出申请,指导老师同意后,联系学院本科教学办吴老师(QQ:249292800)。
5.做好后续。答辩后,学生应再次修改论文,做好终稿提交和论文打印存档工作;各系做好成绩录入、评语书写和论文推优等工作。
学院本科教学办
2023年4月3日